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公单位)决定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文字综合3名(专业、民族不限) 二、选调范围 州本级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四)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应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七)符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转任政策规定。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和学历情况按截止到2016年 4 月18日计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一)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二)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基层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四)受党、政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档案中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报名时间:2016年 4 月18日— 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休息天除外)。 报名地址: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州政务中心B座319室);联系人:许黎明 联系电话:2866987,13943391639。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