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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长沙市地方海事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长沙市地方海事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 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在职在编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数量为12名。
    岗位分别为:
    综合文秘2名
    海事(港航)管理与综合执法4名
    县(市、区)地方海事处水上安全监督3名
    危化品安全监管2名
    网络工程管理1名
    四、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其中综合文秘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室(研究室)等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海事(港航)管理与综合执法岗位、县(市、区)地方海事处水上安全监督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危化品安全监管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网络工程管理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信息化系统建设或网络维护与管理工作经历。
    3、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因岗位特殊,县(市、区)地方海事处水上安全监督岗位要求为男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5、综合文秘、海事(港航)管理与综合执法、县(市、区)地方海事处水上安全监督岗位专业不限,危化品安全监管岗位要求化工与制药(烟花鞭炮)类专业,网络工程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相关专业。
    6、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8、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2: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选调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30。
    4、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低于1:5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19日9:00-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文秘笔试时间为210分钟,其他岗位笔试时间为180分钟。
    综合文秘岗位笔试科目为写作,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均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等选调所需的材料到长沙市地方海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根据实际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报名网站和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折算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察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将选调结果在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动
    公开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原有高于科员职务不予保留,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人事教育科 0731-82445217/82445218
    联系人:王 霞 皮玲萍
    监督电话: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监察室0731-82445245
    报名技术咨询: 0731-82253513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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