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肖大芝、陈晓云等2名同志(附件)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212,邮政编码530300 监督电话:0771—7211946、0771—5509012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 附件:南宁市横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b1b1303a-67a5-4098-b936-a6030117c3e1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横县司法局 |
南宁市横县横州司法所 |
司法助理员010267001001 |
肖大芝 |
女 |
汉族 |
15101092206 |
125.1 |
77.6 |
|
202.7 |
2 |
南宁市横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
南宁市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
稽查员二010282001002 |
陈晓云 |
女 |
壮族 |
15101143014 |
120.9 |
73.2 |
3 |
19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