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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负责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员5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工作时间不足三年的,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职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资历以及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3月1日。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八)在试用期内的、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以及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到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14号卫生综合大楼6楼)递交报名资料;或者通过中国邮政(以邮戳为准)寄至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收(注明选调),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14号卫生综合大楼6楼组织人事科,邮政编码:510800,联系电话:020-86836552。
    3、报名要求:
    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可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门户网、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下载。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③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单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专业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廉政勤政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要求的,不予选调。
    选调结果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最终选调人数可少于拟定选调人数。
    (七)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和任职手续。
    四、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20-86836552。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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