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文山州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 |||||||||||||||||||||||||||||||||||||||||||||||||||||||||||||||||||||||||||||||||||||||||||||||||||||||||||||||||||||||||||||||||||||||||||||||||||||||||||||||||||||||||||||||
内容 | 2016年度文山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及后续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文山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17:00(提前20分钟入场)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法院系统考生: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三楼视频会议室 检察院系统考生: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考生 第一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含体能测评)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审核后一份交审核单位、一份个人留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亲笔署名“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字),另外还需提交1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张。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或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咨询。 (二)其他材料说明 1、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机关、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在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 3、考生报考岗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需要提供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如不能提供通过司考证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绩通知单替代。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将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的考录程序。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三)司法警察岗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随即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四)审核部门为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六、面试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公布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wszjfy.gov.cn/portal.php)、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wenshan.jcy.gov.cn)的相关内容。 考生如有疑惑可致电: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公管科2143040、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2199010、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120292。 附:《文山州法检院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法院系统考生)》 《文山州法检院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检察院系统考生)》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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