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罗湖区面向市内外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共7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深圳市罗湖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市内外机关单位,现职务层次为科员级以上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市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我区执法员职位的,需为七级执法员以上职务(职位的具体条件以附件1为准)。 (二)市内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需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学历学位的具体要求以附件1为准)。 (五)按《深圳市罗湖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的,即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的,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年龄的具体要求以附件1为准)。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4.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55-25435322,联系人:谭先生、戚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各选调职位报名考生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h_rzjgw@szlh.gov.cn。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沿河北路2021号6栋610室。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3); 2.《深圳市罗湖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4);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4.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及公务员身份承诺书(附件5),以上提交扫描件; 5.其他材料。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由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考察 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名人员达不到比例人数的,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考察。根据考试成绩,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其中,市外公务员须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同意后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了解考生德、能、勤、绩、廉情况。 (三)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体检 在深圳市属三甲医院或罗湖区人民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获准选调的深圳市内公务员需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市外公务员需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须转任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后续日常管理均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转任为执法员的,科员以上职务的定为七级执法员。 (三)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四)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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