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海盐县人民法院法警职位因第二名考察结果不予录用,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核,现决定对该职位进行递补,递补情况如下: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hyrcsc.com.cn/ShowArticle.asp?ID=6167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名次 |
招考人数 |
备注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法警 |
04201061211 |
2 |
4 |
考察不宜录用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法警 |
04201065321 |
5 |
4 |
递补 |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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