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及面试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时间 面试确认时间:2016年7月28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面试确认地点 省地税局及直属单位各遴选职位面试确认由省地税局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省地税局505房间进行面试确认,不得他人代替。详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咨询电话:0371—65806900、65806385。 三、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确认期内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1)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原件存放单位盖章)1份;(2)《河南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2)。(3)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职位代码、姓名)。 四、不得报考情形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面试确认成功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领取《河南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地税系统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应试者须知》,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面试。 (二)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到2016年8月1日。 (四)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者,也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五)面试确认结束后,在河南省地税局外网(http://www.ha-l-tax.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录用期间,有关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有关信息,均通过该工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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