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艳玲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4日—8月10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滨湖路北段老干部活动中心北面副楼2楼210室,邮编:530023 监督电话:0771—2805966、0771—2619001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016年8月4日 附件: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 |
南宁市直属机关第二老干部休养所 |
科员职位(010004001002) |
李艳玲 |
女 |
汉族 |
16101020204 |
126.2 |
83 |
|
20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