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彭宇珊同志(附件1)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水利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水利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2日—8月1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36号水利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30001 监督电话:0771—3129432、0771—5509012 南宁市水利局 2016年8月12日 附件:南宁市水利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水利局 |
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
10031002002 |
彭宇姗 |
女 |
汉 |
16101401105 |
131.3 |
69.8 |
0 |
20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