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根据行政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内部统一调整使用。 二、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创新精神。 3、本科(学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0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30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在长沙晚报、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人才网、长沙科技网等媒体及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人事处(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115房),联系电话:88668165。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考生可登录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考试网、长沙科技网下载表格),并由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4)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四)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1、笔试。笔试主要考行政公文撰写及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检。综合成绩前2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文字水平、一贯表现和发展潜力。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如有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考察结束后,经中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长沙科技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选调对象。 7、调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具体组织实施,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信守《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中的个人承诺,诚信参与本次选调考试,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取消考生考试甚至录取资格。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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