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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公告
内容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眉市编发〔2012〕60号)精神,结合工作岗位需要,经研究,市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遴选名额
    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文稿工作经历;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35周岁及以下;
    3.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38168059。
    3. 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确认)。
    4.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评和考核
    市委办公室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材料分析写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考评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四)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委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五)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选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办公室(028)38168019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2016年9月5日
    附件:眉山市市委办公室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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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6: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