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指导,州级各招考单位、各招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考察时间要求 考察工作于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将《拟录用人员情况表》、《考察报告》报州公务员局。 各招考单位须对考察合格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应在录用后的一周内由招考单位报州公务员局审批。 (三)考察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公局发〔2013〕2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凉山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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