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7.选调后在梓潼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 8.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岗位需求表具体要求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16年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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