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基层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 4.语言文字表达、写作能力强;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机要涉密人员等其它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2016年中共巴中市南江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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