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恩施市审计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恩施市审计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恩施市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1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见附件1。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具备5年以上会计、审计、财政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4、热爱审计事业,具有吃苦奉献的精神;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76年 12 月 3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恩施州内工作的国家公务员,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财务会计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专业。 8、报考的其他条件以《恩施市审计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相关要求为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 30日至2017年4月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除法定假日)。 2.报名地点:恩施市审计局办公楼304室。 详细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7号审计局办公楼3楼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恩施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2) 现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及编制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由市审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二)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的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审计局组织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遴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比例,由市审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面试比例和其他遴选事项。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市审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遴选人员能力测试和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统一指定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理。 (五)办理调动 经体检合格的遴选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38465 联系人:贺素芬 恩施市审计局 2017年3月28日 附件: 1.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恩施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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