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通知 |
内容 |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2017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 5月2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二)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通江路31号)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如:要求俄语专业八级证书、导游证书等)。 (2)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应届毕业生”的需携带报到证。 (4)2017年尚未发放毕业证的考生需本校出具的证明(样式见附件4)。 (5)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携带毕业证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4、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认定,具备资格的由省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后,考生再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证书、退伍兵证及其他所需材料,按本通知时间、地点现场确认。 5、限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职位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团)员证明。 6、考生为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意见(样式见附件5)。 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本。 8、考生需要自行下载并填写一份《2017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要认真阅读《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表1),了解相关内容,履行自己承诺。 2、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考生务必于2017年5月 22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 报考党群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56—8224302。 报考政府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56—8260767。 报考法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56—8294089。 报考检察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56—8276477。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附 件: 1.2017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 2.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 3.2017黑河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4.有工作单位考生的同意报考证明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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