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办)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男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道)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在党委部门工作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期间本人负责撰写的材料一份(题材不限);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9月5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邮件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709651947@qq.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区委组织部选调+姓名”。 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三路139号区委区政府大楼7楼707室。 联系电话:0757-87713924,87761913。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成绩合格者,从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从通过审核比对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二)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按相关规定确定。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2017年8月18日 附件: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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