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 选调人数共3名,其中:科员1名、管理九级职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思想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志于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统筹谋划能力。 3、报考科员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在职干部身份;报考管理九级职员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身份。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期限。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10月9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市中区上南街132号区委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301室)办公室。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10月20日1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zgnjsszqwzzb@126.com。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个人学历和工作简历1份;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1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时间。在资格审查时,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纸质档(包括各类证件原件)。 (三)面试 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若报考人数不足,则按比例取消选调名额或选调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我部工作岗位需求后,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区委组织部可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增减、递补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五)体检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若参检人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区委组织部可根据需要在考察人选中递补。 (六)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等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人员在一个月试用合格,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联系人:黄 俊 联系电话:2022621。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8日 附件: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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