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遴选所属二层参公单位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委所属二层参公单位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7年梧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我委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原则,确定陈春丽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前。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8楼801室),可乘坐2路、12路、18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 6.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年度考核登记表(卡)(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8.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周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委人事科邮箱(wzfgrc@163.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至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8楼801室(传真号码:0774-3820891)。面试前1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8楼801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下午3:0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9楼901室。 (五)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参加面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4日下午2:3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验证通过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2:5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安排自理。 三、其他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2日内,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比例为2:1,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7年11月15日前。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约350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体检时间:2017年11月20日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欧小清 0774-3828343 张 明 0774-3820036 1.2017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二层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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