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 三、遴选职位、名额 遴选职位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员级公务员,共5名。因纪检监察工作经常需要下乡或外地办案、监督检查等工作特殊性,适合男性报考。 四、遴选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四)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计算机、文秘、工程建设、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或具有从事执纪执法监督、文字写作、会计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参加工作以来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县媒体和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行政中心715室)。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有执纪执法监督、文字写作、会计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纪委、宽城满族自治县监察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5名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人选。组织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公布选调结果。 (七)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选,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察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纪委审核(备案),通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入职相关程序;不称职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4-6863800。 2017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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