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我院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梁永健等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6日下午17:00前。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2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楼606室,可乘地铁1号线至麻村站或乘坐6路、79路、704路等公共汽车至麻村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验证所需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的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职位所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寄送或传真我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1-5844738)。面试前1天,即2017年11月6日,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2楼(南宁市民族大道72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楼606室,可乘地铁1号线至麻村站或乘坐6路、79路、704路等公共汽车至麻村站下车)。 五、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结合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参加面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2017年11月7日上午8:1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验证通过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面试当天上午8:10未到达候考室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安排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韦小华,0771-5883354; 黄红英,0771-5877650。 附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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