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500人) |
内容 | 根据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选调一批2018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18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8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7年12月15日)。 (四)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五)截止2017年12月15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500名,其中选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专业毕业生)200名,其他毕业生300名。各职位招录名额,“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五、相关政策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博士研究生关系保留在区县级机关,挂任区县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其中,在区属乡镇(街道)挂职的博士研究生,挂职三年后,对表现优秀的,可转为任职;在县属乡镇(街道)挂职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对表现优秀的,可转为任职。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关系在乡镇(街道),且须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以上。 3.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后,可参加市级和区县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及时提拔、重用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进行培养。 4.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所在区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5.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和体检费。 六、其他事宜 1.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咨询各区县(自治县)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363899740(兼传真) 63898152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02363896871 63896553(兼传真)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公 务 员 局 2017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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