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3人) |
内容 |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家事业单位,提供了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 长春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隶属于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全市突发化学事故的勘察、检测和应急支援工作;负责人防机动指挥所开设勘察、检测和防护保障工作;协助指挥动员处组织人防专业队训练工作;负责长春市人防工程突发灾害事故的勘察、检测和应急支援工作。 招聘分析化学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1人,负责操作化学检验设备,进行专业技术检验。 长春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隶属于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值勤和演练保障;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负责人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 招聘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2人,其中无线电微波使用管理岗位1人;负责人防信息化建设的科研开发;能适应战备值班值勤和野外机动指挥所的开设与撤收、短波电台的天线架设与撤收和应急通信演练保障。 警报中央控制岗位1人;负责人防警报控制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的创新研发及使用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12月21日 8:30---16:3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b座104教室 四、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和现场面谈情况,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环节可依据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和个人在校现实表现、荣誉获得情况为主。 六、签约确认 与拟签约人选进行广泛交谈,双向选择,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可现场签约。同时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备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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