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公告(20人) |
内容 | 为充实审判力量,我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0名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反映,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业务能力强,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热爱审判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用制公务员),行政职级为主任科员级(含)以下,历年年终考核为称职以上。 (七)具备两年以上法律从业工作经历。 (八)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也可登陆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天涯法律网(www.hi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并于2018年1月3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将报名表和报名所须资料邮寄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报名所须资料: (1)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复印件); (6)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7)获奖证书、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或其他体现报考者能力素质的材料; (8)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三、选调程序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公示拟选调对象、办理调动手续。 四、联系方法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50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6701379 联 系 人:祁斌、王瞳 邮政编码:570206 邮箱:18808918908@139.com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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