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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8广东共韶关市武江区纪委韶关市武江区监察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中共韶关市纪委《关于印发<韶关市纪委选调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韶纪发〔2012〕11号),中共韶关市武江区纪委、韶关市武江区监察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方式与职数
    (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职数职位
    选调科员3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韶关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并已完成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职(岗)的科员级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纪检、公、检、法等部门办案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专。
    6.身体健康;
    7、年龄在32周岁以下 (即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有纪检、公、检、法等部门办案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发布:
    (http://www.sgwjq.gov.cn/)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7日止。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有意者,可先将本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资料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图片为jpg格式,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连同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为2m以内)发至武江区纪委监察委办公室(wjpjw118@126.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
    报名提供的资料为:①《中共韶关市武江区纪委、韶关市武江区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武江区纪委监察委根据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由武江区纪委监察委通知前来进行笔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笔试当天需提供报名原件材料进行复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评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线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线自动弃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武江区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0751-8775200(武江区纪委监察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武江区纪委、韶关市武江区监察委负责解释。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纪委 韶关市武江区监察委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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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20: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