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江西鹰潭市余江区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乡镇领导干部,我区将开展从优秀乡(镇、场)事业编制干部、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简称“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1、从全区所辖乡(镇、场)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区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中选拔9人。 2、从乡镇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中选拔2人。 3、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3人。 二、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乡(镇、场)事业编制人员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乡(镇、场)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优秀村(社区)干部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3、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居)委会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居)委会主任。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三)优秀大学生村官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5、2006年1月1日后非经公开招录或政策性安置,进入事业单位的; 6、其他不宜选拔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按照动员部署、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综合加分、分类考试、差额考察、决定任职等程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8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会议室(区经济大厦1026室)。 咨询电话:0701-5899189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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