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为在招生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344;校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办学层次为三年制高职(专科);办学类型为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二条 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三条 录取规则:我院原则上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或招生考试院的规定进行录取,同时对一些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1.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入学后外语学习以英语为第一语种。 2. 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在分数同等的情况下,实行考生位次在前的优先录取的原则。 3. 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的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录取条件为:符合上述录取规则的考生,同时必须满足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均称。 第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取。 (一)学费标准:
1. 2017年招生计划见各省、区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计划。 2.各专业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二)住宿费标准:850—1100元/年、人。 第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措施 1. 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2. 国家、地方政府及学院的 “奖、助、补、减”政策和措施。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4)自治区政府学费补助:2000元/年﹒人(对象为中职对口升学经济困难学生);(6)学院生态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15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7)黄奕聪奖学金:3000元/年·人。 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人,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人;(3)学校设立2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 补助: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院将给予适当补助。 减免:凡符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政策”的,可获得学费减免。 第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 邮政编码:545004 学院网址:http://www.gxstzy.cn 电子信箱:gxstxy@163.com 咨询电话:0772-2725133、2726680 传 真:0772-2726686 第七条 本章程由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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