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2019年考调公务员公告 | ||||||||||||||||||||||||||||||||||||||||||||||
内容 |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 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5〕37号)》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二、考调职位及计划 详见《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全州县(市)、乡镇(街道)二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县以下(含县、市)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10.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二楼人事科(兴义市神奇东路5号)。 联系电话:0859-3238524。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张; 4.报考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名表一并提供;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开考比例。本次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六、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考察住房城乡建设政策理论、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二楼人事科领取,过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不得补领。 4.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面试形式。面试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分数×40%。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体检(复检):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复检)。 体检(复检)须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和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选,并对拟调动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按程序上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十、纪律监督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相关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黔西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主题信息(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JSJ.html )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 )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一、未尽事宜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城市管理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8524(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234918(袁达前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专员) 附件1: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2019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 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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