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11月面向市外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11月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龙华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现面向市外选调15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务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拟选调人选的职务职级以选调职位表为准。选调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11月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各职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四)尚未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的,按套转前的职务报名;完成套转的,按套转后职级报名; (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相关资格条件均截止于2020年11月17日;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27日下午18:0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各用人单位邮箱地址见附件5,请报名者按照以下格式标注报名邮件名称:岗位编码+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重复报考,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4)、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其中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初审通过的,由用人单位在11月30日18:00前通知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考核 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的形式。 1.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依据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岗位选调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 2.笔试。采取策论文写作的形式。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笔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5日下午2:30。 3.合成考试总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成绩均设定合格线为6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不合者不予选调)。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4.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职位拟考察人员 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用人单位可选择人员递补(按照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上报审核后重新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阶段人选;用人单位也可选择不递补。 (六)考察人选 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开展选调考察工作。通过实地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对象需提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单位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6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八)公布选调结果 在龙华政府在线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市外公务员参加考试的,按照广东省内深圳市外考生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补助。调入我区后,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市外户籍人员须办理户口调入手续。 (三)选调进入深圳市龙华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11月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3.深圳市龙华区面向市外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4.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 5.各单位报名邮箱和咨询电话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11月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龙华区面向市外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5各单位报名邮箱和咨询电话.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8275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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