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丽江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
内容 | 丽江市公安机关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和丽江市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按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的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一)测评时间:2021年5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测评地点:古城区一中运动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468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文件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具体项目为: 男子: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 四、体能测评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及物品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携带和穿着适合体能测评的鞋和衣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份),提供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经查验通过后方能进入候测区域。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如违反法律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因心脏疾病、怀孕等特殊情况不宜进行剧烈运动者,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四)考生在测评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测评期间严禁围观、喧哗,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评区域。 (五)男、女各三个体能测评项目,每项均达标者为合格。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最晚不得超过上午9:00)到达测评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七)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设备和其它与测评无关的物品进入测评场地内。 联系电话:丽江市公安局政治部0888-5132211 教育训练科付警官 13988889352 组织干部科彭警官 18708888138 附件1:丽江市2021年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x 丽江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日 来源:http://zswldj.1237125.cn/html/lj/2021/5/1/0c1a9581-ea85-4cd6-8924-5d80589c56cc.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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