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及学分 | ||||||||||||||||||||||||
内容 |
说明: 1、新旧计划课程对应相抵,一门顶替一门。 2、根据教育部最新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按旧计划之前的计划考过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公共课)两科的,可免考旧计划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只考过旧计划中的一科则只能对应抵考一科。 3、行政法学在新计划中调到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中为5学分。凡在旧计划中已通过该课程的考生报考本科段时可免考该课程,但须加考管理心理学,以达到所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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