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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表演专业的培养特点,特制订本规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 1、初试:(面试) a、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满分100分) 自备故事、散文或寓言(自选一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b、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满分100分)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声乐表演能力。 c、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满分100分) (初试合格进复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面试) a、朗诵:(命题)(满分100分)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b、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满分100分)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声乐表演能力。 c、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满分100分) 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任选一项。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形体表演能力。 d、表演(满分100分) 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考察目的:运用比较的方法多面、系统地认识考生。 (复试合格进三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三试:(面试、录像) a、表演(命题小品)(满分100分) 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b、演唱(满分100分) 命题;视唱练耳(音乐剧方向指定) c、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命题 d、形体(满分100分) 命题 e、面试(满分100分) 通过交谈的方式,了解考生的文化层次,求知欲,分析能力等。 考察目的:全面、深入了解考生的各种素质。 二、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成绩,统考成绩作为初试的参考分。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根据三试成绩经全国各考点整体平衡后,将男女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确定专业合格名单。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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