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大学2012年拟录取研究生现阶段注意事项 |
内容 | 一、档案转递 江苏大学2012年拟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已通过邮政挂号信形式寄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调档函邮寄至考生本科学习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档案转递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邮编:212013) 档案转递单位:江苏大学研招办 二、党团关系的办理 1、党组织关系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江苏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江苏大学团委。 三、户口迁移 全日制新生可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6月上旬发放)在开学前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明中应注明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地址写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 2、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务必准确,入户时以户口迁移证为准,在校期间不能更改信息。 3、出生地、籍贯,应具体到“×省(市)×县(区)”;原住址栏内须详细填写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已达到国家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的新生,须如实填写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4、户口迁移证上公民身份证件编码须为18位。 5、《户口迁移证明》上要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骑缝章。 四、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明》交我校保卫处,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 江苏大学研招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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