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分类招生培养与专业(方向)分流方案(试行) | |||||||||||||||||||||||||||||||||||||||||||||||||||||||||||||||||||||||||||||||||||||||||||||||||||
内容 |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优良学风形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于2012年开始在行知学院进行分类招生培养与专业(方向)分流试点,方案如下: 一、分类招生方案 改变以往按照专业(方向)编制招生计划模式,试行根据专业(方向)相近原则编制计划归类招生,具体方案见下表。
二、分类培养方案 考生根据分类招生方案填报高考志愿并被录取进入我校后,按照“1+3”的模式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第一学年实行宽口径培养,即大一时在类内[不分专业(方向)]学习基础课程。学生完成大一基础课程学习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爱好、学习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并按分流规则确定所学专业(方向),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专业院(系)学习,专业院(系)按照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培养。 三、专业(方向)分流方案 (一)分流原则 1、按文理大类分流原则:学生完成大一基础课程学习后,一般应在高考录取的文科或理科大类内选定所学专业(方向)。 2、最大容量原则:根据专业院(系)的教育资源情况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确定专业(方向)的接纳人数,供学生自主选择。 3、有序分流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和第一学年学分绩点、在校表现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按序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方向)分流的透明度。 (二)分流操作 1、专业(方向)的分流工作由教务处、招就处负责统筹协调。 2、专业(方向)分流时间安排在第一学年末,分流专业(方向)范围限于正式公布的专业(方向)。 3、第一学年结束前,学生可按公布的分流规则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行知学院。教务处、招就处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权重50%)、第一学年的学分绩点(权重45%)、第一学年在校表现(权重5%)折算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在类内排序后结合学生志愿和专业(方向)最大容量进行分流。 4、分流专业(方向)不足15人,则该专业(方向)停开,学生可分流至类内其他专业(方向)就读。 5、专业(方向)分流一经核定,学生应按核定后的专业(方向)进入专业院(系)就读。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别的一年级学生按14950元/生/年收费。分流后转入学生需补交差额1950元,转出学生学校退给其1950元。 6、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方向)分流的,复学后由教务处按入学年度分类招生方案进行分流。 南京晓庄学院 二0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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