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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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
理科类 |
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文化/专业) |
艺术类本科(美术)统考(文化/专业) |
艺术类本科(音乐)统考(文化/专业) |
本一 |
本二 |
本一 |
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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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 |
女生 |
公办 |
民办 |
公办 |
民办 |
分数线 |
341 |
311 |
340 |
312 |
206/110 |
206/100 |
215/180 |
211/170 |
168/200 |
163/190 | 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 文化15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 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6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97分以上, 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1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196分/专业155分以上、 音乐省统考文化148分/专业15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40分/专业合格 (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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