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 | ||||||||||||
内容 | 1、招生专业(领域)及方向:
GCT: (1)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 获得学士学位后三年或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后四年的考生可报考工业工程、动力工程、机械工程; (3) 报考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不受上述年限限制,报考当年七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即可。 (4) 招收无学位的考生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请无学位的考生报名前务必与招办联系并预登记。 MBA: (1) 全民教育系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 (2) 从事管理工作或本专业相近学科、专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专科五年),并在管理、科研、教学或其它方面优秀在职人员; 以上报名政策若有调整,以当年国家文件规定为准。 3、报名入学考试、录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持本人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 (Graduate Candidate Test)”或MBA管理类联考。GCT和MBA考试分别于每年10月和1月下旬举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GCT考生可于7月上旬在网上报名,中旬到武汉大学现场确认。MBA考生可于10月上旬在网上报名,11月上旬到武汉理工大学现场确认。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科目为4科1份试卷,含:语文综合、数理基础、逻辑和英语等内容。GCT考试为按国际惯例设计的研究生入学能力测试,考试时间3小时。 MBA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二测试,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含写作、逻辑和数学部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学习年限、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制2.5~4年,全部委托培养,进校不离岗,课程学习基本上在业余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在我校进行,由合作院校选派优秀教师授课。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学生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或项目进行,由合作院校研究生导师和学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国家GCT、MBA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武汉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或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5、其它事项 录取类别为委托在职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负担。 培养费用按学校申请,湖北省财政厅批复的标准收取。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597870399 办电:0719-8238417 地点:新行政楼研究生招生与学生工作办公室(604) 邮箱:510785298@qq.com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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