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艺术学校(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 |||||||||||||||||||||||||||||||||||||||||||||||||||||||||||||||||||||||||||||||||||||||||||||||||||||||||||||||||||||||||||||||||||||||||||||||||||||||||||||
内容 | 浙江艺术学校(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附中)创办于 1955 年,是一所以表演类专业为特色的公办综合性中等艺术学校,曾先后五次被教育部、文化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50 多年来已培养学生 8000 余名,历届毕业生人才辈出,明星璀璨,越剧表演艺术家茅威涛,影视明星周迅、何赛飞、陶慧敏,央视主持人董卿,舞蹈家山翀,笛子演奏家詹永明,化妆师毛戈平,青年舞蹈演员殷硕,青年影视演员童蕾、曹曦文等,都从这里起步走向全国。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艺术学校作为学院附属中专成建制保留,并随学院迁至滨江区省级高教园。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捷,硬件设施堪称全国一流。 2008年以来,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对办学目标进行了调整,确定了以升学为主的培养模式,建立了高考机制,近年来高考升学率逐年提高,领先于同类艺术学校。学校现设有音乐科、舞蹈科、表演科、美术科和文化教学与学生管理科,开设了5个专业13个培养方向,分别招收小学毕业生(六年制)和初中毕业生(三年制),其中音乐、舞蹈两个表演类专业是我校的重点专业,在省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浙江艺术学校依托学院的发展,师资力量日趋雄厚,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结合的师资队伍,并长期聘请国内外专家、教授任教,形成了专业和文化教学不断健全完善的教学体制。近年来,我校各项教学成果显著,历届学生中有1000多人次获得厅级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奖100余项,学生在全国舞蹈“桃李杯”、民乐演奏“文华艺术院校奖”、“CCTV(青歌、民乐、模特)大赛”、全国艺术院校戏曲戏剧比赛、全国越剧演唱大赛、全国笛子大赛、“星海杯”全国少年儿童钢琴赛、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华东六省一市大学生舞蹈(专业)比赛等重大艺术赛事中频获殊荣。 电话:0571-87150116、87150181、87150089、87150099(工作日) 18957132398(节假日) 0571-87150079(传真) 网址://zhaosheng.zj-art.com Email:zsb@zj-art.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电话:0571-87150185 艺术的殿堂 明星的摇篮 欢迎报考浙江艺术学校!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中专新生233名
注:以上计划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公布为准;浙江昆剧团、浙江曲杂总团定向培养班招生办法及学费标准将另行发布简章,届时请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 2、身心健康,无缺陷、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三年制表演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其中服装展示与礼仪(模特表演)专业要求身高165cm以上。 3、年龄要求:1999年9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舞蹈可放宽到五年级),1995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 三、报考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就近到我校设在各地的招生点(见附表)或4月6日—4月28日间的每个双休日直接到我校办理报考手续,并参加初试,不受理函报。参加初试者兼报专业不限,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交一寸免冠同底正面近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可事先在我院招生网上下载),每专业初试报考费40元。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报名后直接进入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参加复试者限报两个专业并需参加相应专业的复试,文化科目只考一次。 四、专业复试及文化考试 1、初试后入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由学校单独组织,小学段考语文、数学两门;初中段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进入复试的考生可来电来函索取文化考试大纲。 五、专业复试主要内容 (一)音乐表演 (含三年制及六年制) 1、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60%): (1)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文、寓言)一首; (2)器乐演奏方向:演奏自选独奏曲、练习曲各一首; (3)音乐教育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演奏钢琴或其它器乐曲一首; (4)音乐舞蹈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表演舞蹈一段(2-3分钟); 2、视唱练耳测试(占专业总分40%):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构唱(音程、三和弦),视谱即唱(旋律、节奏)。 (二)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 1、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力量测试(素质和弹跳力),形象测试(长相五官); 2、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 3、动作模仿与音乐节奏测试。 (三)戏剧表演(影视表演) 1、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 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 2、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 表演:即兴小品; 3、身高、形象、气质及其它才艺展示。 (四)服装展示与礼仪(模特表演) (1)身高、体重、比例兼三围测量,形象气质; (2)动作造型模仿; (3)音乐节奏测试; (4)才艺展示(唱歌、舞蹈、朗诵均可); (五)美术绘画 1、素描:石膏几何或静物组合默写,时间120分钟; 2、速写:人物照片参考,时间30分钟。 注:以上所有歌曲、舞蹈伴奏CD及乐谱、朗诵稿均由考生自备;各专业(美术除外)每小项考试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分钟。 六、录取办法 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后,根据专业特点和需求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上线考生根据录取规则,经德、智、体全面考查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的考生成绩均上线者,按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七、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1、学费按2001年省物价局核准的表演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绘画每生每学年8500元标准收取,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我校《学生奖学金发放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学院奖学金。 八、其它事项 1、器乐考生自备乐器 (除钢琴),美术类考生自备画具(除画板)。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凡表演类专业,均按文化部规定实行一年试读期。经试读证明不适合学习表演类的学生作转专业或退回原籍处理。 3、凡在复试前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即未进入复试,不另发通知(可来电询问)。 附:2013年各地市考点及初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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