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大学2013年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的精神,我校2013年将面试招收部分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详见《深圳大学2013年全日制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臺湾省学生招生办法》。 (二)招生计划视申请和面试情况而定。 二、申请资格: 凡身体健康,在台湾地区参加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向深圳大学申请就读全日制本科专业,经面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一)学测成绩总分达到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学测成绩总分达到均标级的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 三、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四、申请办法和相关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深圳大学2013年面试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点击下载)(下称“入学申请表”),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 (二)申请者须在2013年6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寄到深圳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①填妥的《入学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④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⑤台湾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⑥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推荐意见;⑦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 (注:1.以上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请预留备份。2.面试时,须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学测成绩通知单的原件。) (三)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6月5日(星期三)前电话通知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来我校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时 面试地点:深圳大学招生就业办(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20室)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学校将面试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会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 七、体检与收费标准 (一)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具体标准详见《深圳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八、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14室 邮政编码:518060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755-26536621 传真:0755-26534482 深圳大学网址:http://www.szu.edu.cn 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zu.edu.cn 深圳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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