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市卫生学校面授点2013年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
内容 | 为了适应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根据广西区教育厅通知,今年我校继续招收研究生班学员。现就今年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班性质 本班属于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要求开设课程,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广西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区教育厅承认获证者的研究生班学历。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继续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 我区从事医药院校、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等在职干部和专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 四 、招生专业及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1.招生专业 ①临床医学专业_____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老年病学、护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②护理学专业_____护理学。 ③药剂学_____有机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 2. 各专业开设的课程(见附件) 五、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填写报名登记表相结合的方式。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日~6月22日。 2. 网上报名方法:登录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gxmu.edu.cn/。或通过http://www.gxmu.edu.cn进入广西医科大学主页,在二级学院中选择研究生学院进入),在上方[在职教育]目录栏选择“研究生班报名”,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专业”时,请按《招生简章》中设置的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老年病学、护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学等选择相应的专业)。 3. 报名登记表填写:登录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在上方[在职教育]目录栏选择“有关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班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然后贴上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交到面授点负责人处。 4、报名登记表上交时间:2012年6月22日前,同时还须带上学历、学位、身份证、单位证明原件到桂林市卫生学校招生就业办蒋老师处审核,联系电话: 3890904或13737368850。 5. 费用:学费每年9400元(不含教材费)。授课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学员自理。六、录取 学校录取结束后,报广西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并加盖广西区教育厅公章后,由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 2年。如果达不到学校和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如果5年后仍不能毕业者,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八、培养方式 研究生班教育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并轨,课程设置与同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所要求的课程相同。学籍管理参照广西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培养方式采取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授课分5个阶段进行,主要安排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具体时间由教学点通知学员。 九、毕业 完成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临床医学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广西教育厅要求的,颁发广西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如果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继续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学费需另外缴纳)。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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