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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A类、B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510分,文史类541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413分,文史类467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10分,文史类395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200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59分/84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术科):221分/72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69分/60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268分;艺术文类:304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202分;艺术文类:257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140分;艺术文类:14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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