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大学2014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1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和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陕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宁夏21个省(市、区)的文科生。 2、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学习能力,进校后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的高中毕业生。 3、申请者必须参加浙江大学组织的2014年艺术特长专项考核。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14年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60人。各项目签约人数根据生源质量而定。 招收项目:笛子、高音唢呐、中音唢呐、高音笙(只招收36/37簧加键高音笙)、中音笙、二胡(中胡、高胡)、柳琴、琵琶、中阮、民族打击乐、竖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西洋打击乐、舞蹈、声乐、晚会主持、钢琴(兼合唱团钢琴伴奏)。 其中重点招收项目为:高音唢呐、高音笙、民族打击乐、长号、声乐(男高音)、声乐(女中音)。 三、申请报名方法 步骤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报名系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20日。 3、打印《浙江大学2014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步骤二、书面材料邮寄 考生须于2013年12月20日12:00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a.《浙江大学2014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e.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光盘或录像带)。 f.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乐团证明。 g.所获各类考级证书 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a、考生将独奏、独唱、独舞艺术特长材料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b、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c、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d、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材料初审:根据申请材料情况,经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评审,选出初选名单,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2、网上确认缴费: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初审通过考生需网上确认并缴费,未及时确认并缴费者不予安排考试。 3、1月5日至1月7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 4、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 测试方式:考生现场展示,我校全程录像,制作光盘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测试合格考生为我校文艺特长资格生。 5、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6、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特长生优惠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2014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重点线。 注:浙江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文艺特长资格生。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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