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湖北科技学院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 ||||||||||||
内容 | 音乐专业考试是为学校音乐专业选拔合格新生的常规参照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一定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一、视唱练耳(模唱) (一)目的:视唱练耳(模唱)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 (二)内容与范围: 1、练耳部分 (1)单音及音组模唱:①音域g-g? ;②音组不超过4个音(含4个音)。 (2)和声音程模唱:①音域g-g?;②音程性质为自然音程;③音程种类为单音程。 (3)节奏模唱:①常用节奏;②长度为3-5小节。 (5)旋律模唱:①音域g-g?;②常用节奏;③长度为4-6小节。 2、视唱部分 视唱为五线谱 (1)高音谱表,2/4、3/4、4/4拍;(2)无调号、一升、一降以内大小调及同宫系统民族调式;(3)一升、一降的线谱视唱、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4)常用节奏;(5)音域g-g?;(6)音程跳动限八度以内或八度;(7)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大三度;(8)谱面所用速度、力度、感情等标记为常用音乐术语标记。 (三)考试形式:视唱练耳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声乐 (一)考试目的:声乐是考生主项考试科目之一,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乐素质、歌唱技能、对音乐的理解和表现。 (二)考试范围及内容: (1) 考生自选曲目。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2)演唱歌曲一首(中外不限)。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 (三)考试形式:现场演唱。 三、钢琴 (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钢琴的演奏水平以及综合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1) 考生自选钢琴演奏曲目。 (2) 演奏钢琴曲一首。 三、器乐 (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乐器的演奏水平以及综合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1)乐器种类:古筝、小提琴、竹笛、扬琴、二胡、小号、琵琶等 (2)演奏乐曲一首。 (三)考试形式: 现场演奏,乐器自备。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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