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竞赛(项目)名称 |
获奖等级 |
计分 |
备注 |
1 |
学科竞赛类 |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
20 |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2 |
科技创新类 |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 |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
20 |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
3 |
语言文学特长类 |
正式出版文学专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
20 |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
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
全国优胜者 |
10 |
4 |
体育特长类 |
省体育局审核批准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
20 |
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
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
前3名 |
20 |
4-6名 |
15 |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
前3名 |
20 |
4-6名 |
15 |
注:1、4大类的获奖分数类别间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2、上述各类均须为学生高中阶段取得的成绩,同一类中不同奖项可以累加,最多可以累加2项;同一类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以最高奖计算,不重复计分; 3、未尽事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