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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内容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本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现将各类别、各年级研究生的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本工作安排做好本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各项工作:
    l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学籍注册工作
    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14年2月21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本学期注册工作,学院将《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注册报到情况汇总表》纸版交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Article/fqrz_down/201402/20140217145423.html
    二、公共必修课程的开设及公共必修课程重修
    1、本学期为201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开设《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教育学原理》课,将于第二周(2月28日)周五开课,具体安排见网上课表。
    2、凡公共课未获得学分的研究生均需重修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申请表》下载网址/Article/fqrz_down/201203/20120306113918.html .
    英语课程的重修手续请于2014年2月21日前办理完毕;政治及教育硕士公共核心课未获得学分的,将在下学期9月开学第一周再办理重修手续。
    三、关于2014届毕业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的补考及毕业资审工作
    1、2014届毕业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的补考工作将于2014年3月进行,考试通过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进入毕业生资格审查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毕业资审的审查原则、审查时间、审查内容及审查程序,具体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1、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论文开题时间安排在第三学期初,即2014年9月开学的两周内完成(集中实践前)。
    2、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论文开题安排在第五学期初,即2014年9月开学的两周内完成(集中实践前),也可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提前至第四学期,即2014年3-6月.
    具体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1】12号)。
    3、论文开题完成后的一周,学院须将结果输入系统,并上报《学位论文开题汇总表》(网上下载)的纸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
    4、如有出国交换学习、国外实习等情况,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在本校完成。
    五、集中实践工作
    集中实践应安排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之后。
    1、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集中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初开始进行,即2014年9月中旬。
    2、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集中实践安排在第五学期初开始进行,即2014年9月中旬,也可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提前至第四学期末,但必须在开题后再进行。
    3、集中实践开始前,研究生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出实践学习申请表》(网上下载),学院在9月29日前上报《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一览表》(网上下载)的纸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
    4、集中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在系统内填写《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签署评语及成绩后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学院在系统登录成绩的操作步骤为:进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学生专业实践审核,在“实践课程编号”内填入该学生该课程的编号,填入百分制成绩(学生的成绩单内也同时体现出此门课的成绩)。
    l 在职研究生及硕师计划(即农村教育硕士)
    一、报到注册工作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敦促所有在籍的在职研究生务必于2014年2月23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期注册工作,并在系统里完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务必及时更新)。
    二、新生入学---2014年(春)入学2013级在职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入学、集中授课安排、确定导师、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提交等工作
    (一)、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的新生报到注册时间另行通知,公共课的学习,公共管理硕士采取周末上课的形式,法律硕士采取集中一个月的形式上课。这两类学生均需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师生互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提交)等工作。
    (二)、教育硕士、职教硕士:
    1、7月6日,教育硕士、职教硕士新生报到,并脱产集中学习一个月,时间为7月上旬日-8月上旬,公共课课表6月底挂网。涉及职教硕士的相关学院,6月底交暑期专业课课表(纸版盖章)至研究生处,并将专业课课表挂在相关学院网站及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排课。请相关学院做好报到注册、教学安排等工作。
    2、第二阶段脱产学习时间为:2014年9月-12月,考虑学员在脱产学习期间能兼顾工作,每周的周一、周二不安排课程学习,留给学员在各自单位处理公务,周三至周日由相关学院安排专业课。提醒各位学员提前安排、调整好自己的工作,作好两个阶段集中学习的准备。第二阶段脱产学习的具体通知将在暑期下发给学生并挂网,请届时上网查看。
    3、2014年9月开学前将专业课课表挂学院网站。
    4、各相关学院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确定导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提交、导师或院研究生秘书审核等工作。
    (三)(硕师计划)教育硕士
    1、2011级“硕师计划”研究生:
    2013年7-8月已完成了公共课的学习、师生互选及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2014年9月办理正式入学手续,开始脱产学习。学生报到时需持《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交专业学位培养办,学院留复印件),在登记表中要由任教学校签署任教满3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任教不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4年9月-12月与2014年(春)入学的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一起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同时在9-12月学期期间学院安排论文开题。
    2、2012级“硕师计划”研究生:
    2014年7月第一次返校,师生互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按2012级“(农村)教育硕士”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013年7月-8月与2014年(春)入学的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一起进行公共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三、关于在职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重修
    凡公共课未获得学分的在职研究生均需重修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不同类别的在职研究生跟随本类别研究生新生一起上课,重修手续于开课前一周办理完毕,请相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通知未获得公共课学分的在职研究生参加学习,并将签署好学院意见的《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申请表》交研究生处。
    三、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可选择在第三学期末(2014年6月底前)或第四学期初(2014年9月底前),组织2013年(春)入学2012级在职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具体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1】12号)。
    四、关于2014届毕业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的补考及毕业资审工作
    1、2014届毕业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的补考工作将于2014年3月进行,考试通过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进入毕业生资格审查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12年(春)入学2011级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资审的审查原则、审查时间、审查内容及审查程序,具体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职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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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2: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