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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川招考委〔2013〕73号)的要求,现将审定的我省2014年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资格线通知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类专业:220分; 2. 音乐舞蹈类专业:225分; 3. 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245分; 4. 音乐表演类专业:245分; 二、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295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195分; 3.舞蹈类专业:24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200分; 三、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200分。 注:播音主持类、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201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