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结合威海校区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威海校区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二、工作组织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校本部相关要求,复试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由校本部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本部纪检和威海校区纪监审法办公室负责。 威海校区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公布督察电话,如下: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冯吉才 副组长:温广武 组 员:王大政、尤 宏、杨建国、曲延滨、王宽全、赵洪运、韩东平、 曲士良、王幼清、张华强、方汉南。 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名单: 组长:王建文 组员:李美杰、孙 彦。 督察电话:0631-5677246 三、录取规模 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威海校区各院系的导师数量和生源情况,确定校区内各院(系)的录取规模,招生计划见下表。 威海校区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推免生)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线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2.复试准备 (1)复试资格线的确定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的130%左右。 威海校区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和车辆工程三个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威海校区进行,参加上述学科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威海校区研究生处(威海校区网站)统一公布,由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资格审查后,各院(系)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并由审查人和威海校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总校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办法 复试原则上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原则上笔试200分,面试80分。对学术型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调剂复试以及部分优秀生源的复试办法由各院(系)确定,但必须保证复试总成绩的分值,必须确保组织规范严密。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参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15日上午8:30~11:30,地点威海校区除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和车辆工程在威海校区复试外;威海校区其他各学科考生均参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地点在哈尔滨校本部。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要做详实记录。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各单位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决定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外语听说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7)身心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录取工作 1.正常录取 (1)威海校区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威海校区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按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但须保证一定的复试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4)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 (5)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给予协调配合。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b.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c. 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d.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对外公布。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的学科、调剂申请条件及复试与录取办法。 b.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并送交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院(系)。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c.各院(系)根据本单位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必须通过威海校区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d.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满分为280分。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第二次复试成绩和调剂录取意见报送校研招办进行复审。以上材料必须由威海校区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审合格后,调剂录取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公示。 3.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的原则 a.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b.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调入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c. 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我校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d.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 a.各院(系)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报校研招办,由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对外公布。各院(系)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渠道发布校外调剂信息。考生按调剂信息中规定的方式进行报名。 b.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校研招办将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根据本单位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必须通过威海校区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d.各院(系)对符合本单位接收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调剂考生调剂申请表、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复审。以上材料必须由威海校区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审合格后,调剂录取结果由威海研究生处进行统一公示。 六、时间安排
七、其他事项 1.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威海校区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研院发[2014]5号)进行。 2.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 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威海校区的文件要求进行。 研究生处联系人:方汉南 联系电话:0631-5687900,办公地点:主楼339房间 威海校区督察电话:0631-5677246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14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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