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一) | |||||||||||||||||||||||||||||||||||||||||||||||||||||||||||||||||||||||||||||||||||||||||||||||||
内容 | 全国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信息咨询QQ及各地区考友QQ交流群 各位考生: 2014年我校招生的六个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中的部分二级学科方向(具体招生学科研究方向请参见《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所有学科招收的均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相关院系或校研招办联系。 一、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光学工程、教育学中的课程与教学论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4年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3、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相关要求。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调剂。考生须及时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待录取通知在调剂系统发送,不再另行通知),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接受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全部要缴纳学费,并实行新的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政策待国家、省相关政策明确后另行公布。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6571836 0714-6574229(传真)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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