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川北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
内容 | 一、复试考生资格 1.所有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且上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接收到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外地考生请提前购买车票,注意不要错过4月8日上午的报到时间。 三、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带齐相关证件资料,以备查验: A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政审表。 B应届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政审表、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政审表请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graduate.nsmc.edu.cn/“文档下载”栏下载。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若提供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四、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X总=(X初/5)*50%+(X笔+X面)/2*50% 五、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六、体检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才能被拟录取,具体体检时间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之一:①英语应通过国家四级,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论文需有中英文摘要或者论文的文献标识码为A),③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成果奖的前三名。 查看以上材料的原件,收取复印件。 2.复试直至录取期间,所有信息将第一时间公布于研究生处网页,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3.为了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享受计划内指标的非定向考生注意:请提前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取得调档同意,若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使我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调取考生档案,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本人负责,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