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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安排及注意事项
内容
    各位考生:
    凡符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我办不再逐一通知,请按以下安排合理准备复试。
    一、已上国家复试分数线未上我校分数线的考生复试办法
    此类考生可以参加我校复试,但须按以下规定进行校内调剂,并注意复试报到流程:
    1.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基础各专业,也可申请调剂到报考专业(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学术学位;
    2.护理学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基础各专业。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内容
2014年3月31日 08:30~17:00 校本部(袁家岗)图书馆一楼办事大厅 复试报到
2014年3月31日-4月1日 各院系 院系报到
见各院系通知 见各院系通知 由院系组织综合测试
2014年3月31~4月1日 考生在能够使用互联网的地方自行测试 心理测试
2014年4月1日~2日 学校卫生科 (学校侧门) 体检(空腹饿血)
2014年4月2日~9日 各院系 全面复试
2014年4月4日、8日~10日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生返回复试反馈单

    三、复试报到注意事项
    (一)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
    2.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应届生在学证明;
    3.大学学习成绩单(盖章要求见文后“说明”);
    4.填写完整并盖有相应部门公章(鲜章)的政治思想审查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或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5. 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见本网站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说明)。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若材料不全将不能参加复试;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何因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二)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心理测试费共计150.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科,考试费50.00元/科/人。体检费:50元/人。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到同时登记加试,公共管理专业加试科目:卫生经济学、组织行为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科目: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护理学专业加试科目:健康评估、急救护理学。若因登记信息不全或未按时登记导致考生错过加试时间,后果自负。加试地点见本网站另行通知。
    (四)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非定向就业考生注意:请提前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并取得单位同意调档,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使我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本人负责,我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相关院系地址:
    
院系代码 院系 地址 联系电话
1 基础医学院 校本部南教学楼 023-68485211
2 第一临床学院 渝中区袁家岗 023-89012704
3 第二临床学院 渝中区临江门 023-63693342
4 儿科学院 渝中区文化宫 023-63313221
5 口腔医学院 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023-88602319
6 附属永川医院 永川区 023-85381616
7 检验医学院 校本部新科技大楼5楼 023-68485240
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校本部东教学楼 023-68485008
9 药学院 校本部南教学楼 023-68485161
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校本部新科技大楼二楼215 023-68485021
11 中医药学院 大学城 023-65712062
12 信息管理系 图书馆五楼 023-68485017
13 实验动物中心 校本部实验动物中心 023-68486187
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校本部新科技大楼六楼 023-68486780
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新科技大楼三楼 023-68486294
16 护理学院 袁家岗第一临床学院旁 023-89012383
17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校本部南教楼二楼243号 023-68485573
18 附属大学城医院 大学城校区旁 023-65715688

    四、复试报到及复试流程:
    (一)复试报到时间:3月31日08:30-17:00(中午不休),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办事大厅
    1.资格审查,对考生身份及是否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缴费(复试费、心理测试费共计150.00元;推免生已经复试,只须缴纳100.00元;加试考生须缴纳加试费50.00元/科);
    3.复试考生领取复试袋(领取复试材料后,须到各报考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登记报到)。
    若资格审查表上的主要信息有误,请立刻报告改错。
    (二)院系集中报到时间:3月31日--4月1日08:30-12:00,地点:各院系。
    (三)综合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祥见各院系通知。
    (四)心理测试:具体操作办法请注意本网站后续通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取消录取资格
    时 间:3月31日-4月1日
    地 点:考生自行选择,可以连接互联网即可。
    (五)体检:上午抽血,空腹饿血
    时间:4月1-2日
    地点:校本部卫生科(篮球场旁)
    (六)各院系进行全面复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科研能力、个人基本素质等。复试主要内容包括:1.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绍,考察考生中英文英口头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表达准确清晰流利;2.面试专家使用英文与考生进行简单交流,考察考生英文听说能力,要求考生能够听懂常见的对话内容,能够较流畅地使用英文进行日常话题和相关专业知识交流;3.面试专家提问,提问内容应涵盖考生本科阶段学习基础、考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力、考生创造性思维能力、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等内容,提问数量应多于5个;4.考生言谈举止及行为礼仪,考察考生思维是否敏捷,谈吐是否得体,是否具备基本的日常行为礼仪。每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具体复试安排见各院系通知。
    (七)同等学力加试:时间:4月2日14:30-17:30,地点:另行通知。
    (八)复试结束后,考生凭院系盖章后的录取意见反馈单到研招办办理离校手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4月4日、8日-10日(此程序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因工作安排,其他时间我办将不办理离校手续。
    (九)离校后考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缴费、签订合同等手续。
    五、几点主要说明:
    (一)凡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未上我校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但须进行校内调剂: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基础各专业,也可以申请调剂到报考专业(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学术学位;护理学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基础各专业。
    (二)关于本科成绩单和政审表盖章问题:
    1.本科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二者均可。
    2.政审表: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学生处或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往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为给各位考生及时提供最新参考信息,凡进行调剂的考生(包括:同科室导师间的调剂、跨科室调剂、跨院系调剂和二志愿调剂等)必须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字盖章同意后其调剂才能生效,否则不予认可。具体办理手续请见我校第一、二志愿调剂政策。
    (四)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发出,具体事宜将网上通知,请注意上网查询。
    (五)需要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定向就业)的考生请及时签订定向合同,并将一份原件交我办留存(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前)。需要调取档案的考生(统招统分)请凭调档函调档,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档案必须包含大学及以前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不能分批投递。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上网查看相应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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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4:49:39